北京消防電檢工作程序北京消防電檢工作程序 北京消防電檢是預防電氣火災的重要手段。運用現(xiàn)代科技手段與傳統(tǒng)方法相結合,對電氣設備進行安全檢查,及時發(fā)現(xiàn)和消除隱患,是必要的措施。借助激光、紅外超聲波等現(xiàn)代檢測手段,結合傳統(tǒng)檢驗手段,系統(tǒng)化、標準化,可以提高消防安全工作的科技含量,提高消防安全檢驗的質量和效率。 北京消防電檢工作程序 1.雙方首先簽署《電氣火災探測協(xié)議》。 2.通知客戶在測試前一小時打開電氣設備的電源。 北京消防電檢 3.北京消防電檢需要被檢查單位指定兩名熟悉本單位電氣設備的專業(yè)人員配合,按照約定的檢查范圍和項目進行現(xiàn)場檢查,并按照標準格式記錄檢查數(shù)據。該記錄經雙方審核簽字后生效。 4.工程師應根據試驗記錄和技術規(guī)范編寫“試驗報告”。測試結果的詳細描述和建議。報告一式三份,一份交質檢員,一份交消防監(jiān)督部門,一份交質檢員存檔。 5.北京消防電檢測試完成后七天內出示消防電氣防火測試報告。 6.檢驗費應在檢驗報告發(fā)出的同時收取。如果被檢查方需要復檢,費用為初檢的30%。 北京消防電檢的檢查周期 1)公眾聚集場所,包括影劇院、錄像廳、禮堂、電視電影制作廳等演出和放映場所,歌舞廳、卡拉OK廳等娛樂場所,多功能廳、音樂咖啡廳和具有娛樂功能的餐飲場所,娛樂游樂場所,網吧、保齡球館、輪滑場、桑拿浴室等商業(yè)健身休閑場所,商場、集貿市場、寫字樓等。 2)爆炸、火災危險場所的檢測周期為1年。 3)其他地方檢測周期為2年。 4)重大活動場所和新建(改擴建)項目使用前應進行檢測。 5)根據用戶委托或監(jiān)管部門要求隨時進行測試,不受測試周期限制。 北京消防電檢是消防安全檢查的一個重要方面。對于電氣線路和設備的消防安全檢查,僅靠原來的看、摸、嗅等方法是遠遠不夠的,使用先進的儀器設備和現(xiàn)代化的檢查技術。 北京消防電檢:火災自動報警和聯(lián)動控制維護 1.集控器(包括區(qū)域報警器)對火災報警控制器的基本功能進行測試,每月對備用電源進行1~2次智能消防產品的智能消防次數(shù)的充放電測試,以及主電源和備用電源之間的1~3次自動切換測試。 2.北京消防電檢探測器:每月測試(不低于10%)探測器報警功能是否正常,排除探測器故障。 3.兩年后每三年清洗一次,做反應閾值等必要的功能測試。 4.用專用測試儀器分批測試探測器的報警功能和確認燈顯示功能。 5.手動報警按鈕:每月測試(不低于10%),看手動報警按鈕功能是否正常。 6.北京消防電檢聯(lián)動系統(tǒng)維護:每年至少對以下消防設備進行一次或三次手動和自動測試,測試消防設備的控制顯示功能。 |